急性病毒性心肌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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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2/7 16: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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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君滚君

封面新闻近日报道了两年前的一件救护车转运致人死亡的事件。

直到今天,那位名叫张凤琴的妈妈还在等她的诉讼结果。

自女儿就医去世以后,她开始了漫漫的维权之路。

两年时间,进展渺茫。

年7月29日张凤琴的女儿刘丽丽因风湿病入住吉医院,大家都叫做吉大一院。

8月5日,病情恶化,转往北京。

转院过程中,刘丽丽去世。

这是一个看似简单,细细想来则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

8月2日,医生错误使用抗生素,使刘丽丽出现了严重的过敏反应,后转入ICU。

如果说医生致命的疏忽使其命悬一线,那么刘丽丽致死的医院提供的拉她前往北京的救护车。

5日,因为无法控制病情,吉大一院建议转院,并对张凤琴说“外面的都是黑车,医院的救护车。”

张凤琴向救护车随行医生转账一万元,整装待发去北京。

哪知,这辆全身涂着吉大一院标识,看起来严肃正规的救护车实则视人生命如同儿戏。

这辆救护车驶出公里之后,先后两次驶下高速,分别到四平县和沈阳市寻找氧气,原本10个小时的路程被拉长至13个小时。

在救护车行驶至通州境内,刘丽丽呕血,随后死亡。

人死灯灭,但等待张凤琴的不是眼泪和悲哀,而是与救护车人员的激烈争执。

他们只得再交付元,救护车才同意将遗体拉回长春的殡仪馆。

到了殡仪馆,却没人能为刘丽丽开具死亡证明。

医院说,人已被拉走,不能开;救护车随车医生说,不具备资质,也不能开。

最后找来社区服务中心终于才开出了死亡证明,死因是多发性心肌炎。

一片混乱之中,刘丽的遗体火化。

后续家属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法庭,至今还未判决。

细看这件事,不论是刘丽丽的家人还是我们,都被诸多谜团围绕。

在此我们不过多讨论医生,单单看此事件中的救护车。

医院所说的“正规”救护车,配备的氧气如此不足,需要在转院危重病人的黄金时间频频驶下高速寻找氧气?

为什么这辆救护车所属公司仁康急救站有限公司不具备资质,却可以在车身上印刷吉大一院急救中心的显著标识,并被推介给患者使用?

医院在将救护车推荐给患者家属的时候含糊其辞,营造出救护车是属于吉大一院的假象,在出事之后,医院与救护车只是合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义务?

救护车,本应是一辆载着患者寻找生命希望的诺亚方舟,却为何如今沦为了某些人发人命财的工具。

生命垂危之时,我们连救护车都不敢相信,到底应该相信谁?

这样的事件是个例吗?

很遗憾,不是。

年10月27日,黑龙江五常市也有这样一个案例。

医院重症监护室住院,家人想要将其接回家度过最后时光。

医院的电话,医院急救中心接线员说目前没有救护车,但是可以联系其他车子。

救护车与家属商定费用块,随即启程。

岂知,走到半路救护车随车护士要求支付元,引起家属强烈不满。

激烈争吵之后,家属支付元,到家几分钟,老人去世。

争吵过程中,救护车司机蛮横无礼,威胁家属要半路停车,并且拖拽生命垂危的老人。

俨然搬运的不是人,而是牲畜。

事后,爆出这辆救护车也是无证经营。

我不禁想问,这是救护车还是夺命车?

经营这种黑救护车的,是人,还是唯利是图的恶魔?

他们恬不知耻地坐地起价,以人的生命为要挟逼迫家属出钱。

遇到软柿子就狮子大开口。

若是遇到硬茬子,他们也全然不畏惧,五常市的这位救护车司机就坦言自己已经干这行30年了,根本不怕。

他们甚至敢于向生命垂危的病人动手,要不到钱就要把人放在半路。

人命,对他们来讲,只是赚钱的工具。

救护病人,只是一个讹人钱财的商机。

“黑救护车”早已形成完整的产业链。

可怕的是,我们可以看出设备简陋的“黑救护车”,却无法辨别那些看起来很正规的车子。

更不要说,他们医院或急救站。

比如医院提供的,医院。

五常市老人的医院急救中心接线员提供。

看外观,普通人根本无法分辨其是否具备救护车的资格。

可是我们不知道,医院也不知道吗?

吉大一院的那辆救护车,医院的标志,医院引荐给患者。

值不值得怀疑?

在普通老百姓看来,医院是救死扶伤的,所以我医院。

可是这样的相信,医院的肆意利用。

当我们的亲人被延误致死的时候,他们也许正在阴暗的角落数着钞票。

吃人血馒头,可恨,又下贱至极!

医院也许没有同流合污,可视若无睹同样是犯罪。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现本辖区内任何单位及其内设机构、个人未经批准使用急救站名称或救护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应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也就是说,不具备资质的救护车如果医院的标志,医院就应该对此负有监管职责,应该对此进行处理。

可是处理在哪里?

医院管辖的推诿,还是一句救护车早已外包的托辞?

刘丽丽的母亲多次起诉至今仍在等待结果。

在失去亲人之后,支撑她的唯一那遥遥无期的公平正义。

医院、救护车狼狈为奸,肆意欺压着弱者。

我们也不知道,生病时侯乘坐的那辆车,会带我们去往哪里。

痛心非常,无奈至极。

在当前救护车辆管理制度乱象丛生的当下,公安交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并未形成合力。

“黑救护车”屡禁不止。

惨剧酿成,就变成了某一位接线员或某一个外聘人员的失职。

我们都清楚,开除一个或几个人,无法肃清这个行业。

可我们除了提高警惕之外,无计可施。

我们期待救护车辆管理的制度能够更加完善,也期待责任认定可以更加明确。

也许前路漫漫,布满艰难险阻,可是公民基本的生命权一定要得到保障。

不要让老百姓身体生病的同时,也凉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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